组建混合所有制新型配售电企业,是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和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促进两江新区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而达成的合作共识,由双方出资各占股50%,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日前,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发展新质生产力”为...[详细]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详细]
全球储能与新能源影响力峰会2021(GEIS2021)于12...[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