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自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显著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但伴随产业快速发展,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消纳及全额保障性收购、度电补贴等部分法律制度,也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落实不到位、监管薄弱等问题。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2020年度省调发电企业发电量调控目标预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风电机组安排基准利用小时1200小时,光伏机组安排900小时。除执行基准电价之外的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这个保障水平较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核定的山西省风电、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小时数缩水三分之一以上。
河北省承德县是“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共有129个贫困村。近年来,他们通过大力实施“万户阳光扶贫工程”让这些贫困村增收致富。
在这份《关于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小编注意到:甘肃方面一是重申遵守国家法律和发改委能源局的有关文件,二是明确暂缓执行《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中“2016年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00小时,光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400小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