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取消47项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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