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能源收到了一份来自宝岛台湾的“通知书”。发送这份“通知书”的单位是台湾证券交易所,“通知书”上表示,因阳光能源集团净值已低于公司股本溢价之和的三分之一,根据台湾证券交易所相关准则,阳光能源将于2019年11月12日起终止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
近日,根据台湾媒体《经济日报》援引市场传闻报道,鸿海集团(内地业务普遍使用“富士康科技集团”品牌)已经向台湾证交所提出申请,将依据个别员工绩效考核等为参考指标,给员工颁发105亿元新台币的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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