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
11月29日,和顺电气(证券代码:300141)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的了解,现将本次交易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和顺电气(300141.SZ)公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中导电力”)联合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与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或“出让方”)于2019年11月19日签署了《关于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中导电力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振发新能持有的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20%的股权;宁夏沙坡头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振发新能持有的项目公司8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