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主要在全省31个大别山片区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鼓励其他县(市、区)自主实施光伏扶贫,建设资金来源由各市、县(市、区)研究解决,不享受省级补助。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领域简政放权加强同步监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监管,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完成了2016年安徽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执行情况监管。
大家对应着质检局的讲话就可以看明白了,质检局要求:省政府成立由住建、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
日前,安徽省物价局发布了有关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今年第一季度超低排放情况的公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安徽省内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运行情况良好,超低排放时间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到2020年,安徽省光伏发电与风力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800万千瓦
6月12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这是我省首个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专项规划。
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领域简政放权加强同步监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74号)工作要求,加强风电、光伏领域简政放权同步监管
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安徽省全社会累计用电732.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9%,比上年同期回落0.2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累计480.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4%,比上年同期提高1.76个百分点。
2017年5月3日,安徽省安庆市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公布了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一季度依法组织了市区流通领域的电线电缆等商品质量的专项抽查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