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锡汇检罚〔2019〕8号)显示,无锡日托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日托光伏”)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2017年11月6日,“日托光伏北京分公司成立庆典暨新产品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理事长石定寰,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南京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凤鸣博士以及相关检测认证、保险、电站投资单位等领导出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