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天津市营商环境,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制定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含光伏、风电、农林生物质和垃圾焚烧发电等)上网电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委不再发文核定上述新能源发电具体项目的上网电价。
AI赋能服务升级!2025上海国际智慧物业博览会盛大...[详细]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详细]
全球最大印刷行业盛会“2024德鲁巴印刷展”期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