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977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2%。9月份工业生产明显回升,增加值同比增长5.8%,增速比上月加快1.4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国工业生产平稳增长,结构调整继续推进,新动能持续壮大,企业效益结构性改善,小微企业政策惠及面持续扩大。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生产放缓,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加快。前三季度,能源发展呈现五个特点:一是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二是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三是能源补短板力度不断加大,四是能源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五是改革创新推动新产业发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在过渡期,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电价改革在坚持市场化方向上迈出了新的关键步伐。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会加快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加快确立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当前煤电在数量上已不可能有大的发展,而必须着重在质量上提高。煤电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淘汰低效落后机组,大力改造提升大量亚临界机组的性能,推动、鼓励和示范最先进的技术、设计和工程。”在近日由中国电力科技网举办的第十三届超超临界机组技术交流2019年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原副校长倪维斗表示。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昨天(24日)公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指导意见》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会对煤电企业、用户带来哪些影响?对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又有怎样的意义?
从石家庄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该市将完成“煤改电”11.49万户,“煤改电”电网工程将覆盖399个农村,共新增配电变压器1955台、72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4351千米,“煤改电”户数和工程量是历年来最多最大的一年。
随着煤矿新增产能陆续投产释放,国内煤炭供给能力将不断增强;再加上尚未出台进口煤限制措施,进口煤继续畅通进入国内市场,煤炭市场供大于求压力加大。国庆过后,叠加大秦线运输恢复正常,上游发运增加,下游需求不振,促使僵持了20多天的港口煤价再也支撑不住了,呈一路下滑之势;截止目前,港口煤价已经跌至570元/吨。从上周港口运输情况来看,略有转好;秦皇岛、曹妃甸港到港拉煤船舶略有增多,但主要以拉运长协煤为主,市场煤零星采购,还不足以支撑煤价立刻企稳止跌。
当“定价之锚”力不从心之时,如何释放新一轮价格信号便成了业界关注焦点。对于已停滞3年未实施煤电联动政策而言,日前公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义可谓非凡。而这,也是煤电超低排放发起新一轮“突围”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