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橡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详细]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详细]
近日,必维集团(Bureau Veritas,以下简称"必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