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方网
  • 四川:国网不得控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

    根据四川发改委、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不得控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可以参股。增量配电区域内包含少量的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用户,其运营主体可由各地自行确定国有控股或社会资本控股。

    [行业热点] 2018-11-22 14:45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隐私申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网站地图 | 管理制度 (c)2008-2021 BYF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