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在过渡期,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电价改革在坚持市场化方向上迈出了新的关键步伐。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会加快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加快确立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昨天(24日)公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指导意见》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会对煤电企业、用户带来哪些影响?对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又有怎样的意义?
当“定价之锚”力不从心之时,如何释放新一轮价格信号便成了业界关注焦点。对于已停滞3年未实施煤电联动政策而言,日前公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义可谓非凡。而这,也是煤电超低排放发起新一轮“突围”的起点。
当“定价之锚”力不从心之时,如何释放新一轮价格信号便成了业界关注焦点。对于已停滞3年未实施煤电联动政策而言,日前公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义可谓非凡。而这,也是煤电超低排放发起新一轮“突围”的起点。
陆上风电将在2021年实现全面平价,海上风电0.85元/千瓦时的高电价也将成为过去时。如何应对平价压力、以及抢装后的交付执行?这成为风电行业的重点讨论话题。
总体来看,工业企业用电多,电价附加收费带来的成本压力更大。一家硅材料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硅材料耗电量大,电费占生产成本的1/3,公司一年用电近6亿千瓦时,每年缴纳相关基金约2500万元。相比之下,2017年和2018年,公司的利润分别只有1500万元和2000多万元。
10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将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指导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公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