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
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豁免权政策,以下五类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今年9月发布了3则行政许可公告,5*660MW火电装机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昨日,华北监管局发布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行政许可公告2018年第3号,经审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17家企业新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5家企业许可事项变更(发电类),15家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发电类),1家企业注销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因为存在违规行为,6月16日,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罚单。这也是国内首张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罚单。
山东能源监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发改经体〔2016〕1894号)文件精神,立足监管与许可职能,积极培育引导独立的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体制改革,以推进存量配电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工作为抓手,着力推动山东省配电侧改革进程。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