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对《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两修订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指明了修订稿到底修订了哪些地方?
10月26日,天津发改委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于非招标形成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项目,天津发改委将按照国家政策,适时核定具体的配电价格。对于招标形成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项目配电价格由招标确定;任何情况下,用户承担的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与天津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用户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天津电网输配电价。
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王延芳在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17年,国网公司经营范围内,除西藏外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已全部批复,初步建立科学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为有序放开发、用电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揭开了新一轮电改序幕。与13年前的首次新电改不同,新一轮改革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为体制框架,涉及电价改革、电网独立、放开市场等一系列核心环节,被认为更具现实性。
随着我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今年上半年,我国将实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省级电网全覆盖。目前,国家电网方面,安徽、湖北、北京、冀北等11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05号),现就天津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遵循以下原则:建立机制与合理定价相结合;弥补成本与激励约束结合;促进电网健康发展与用户合理负担相结合。
2016年9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和经济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人民大学举行。电力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