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其中,对何吉伦、周昌文、朱贤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虎军、褚伟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黄允炜、姚太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熊瑾玉、蒋皓、段武杰、向健勇、马伟晋、李小芬、谢志明、张爱明、肖连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杨再飞、肖志兴、苑晓雷、钟菊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12月17日,联建光电(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中天鸿远资产管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10月29日晚间,联建光电(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铮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黄允炜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王峰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王广彦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