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自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显著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但伴随产业快速发展,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消纳及全额保障性收购、度电补贴等部分法律制度,也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落实不到位、监管薄弱等问题。
近期舆论出现了一种声音,称光伏补贴拖欠是一种阴谋,利用拖延的方式,拖垮民营企业,收紧银行信贷,等到现金流断裂,无奈的民企会主动向央企国企求救,最终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央企国企,俗称“割韭菜”。当然这都是臆测,并没有实际证明,事实也并非如此,可现状确实如此了。
近日从国家发改委官网了解到,继《财政部发布关于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答复》后,国家发改委也对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进行了答复,其中主要涉及以下两份提案:
近日,获悉某由央企参股的光伏电站投资商正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在补贴拖欠的阴影之下,该公司已经持续数月深陷债务违约的困境中。据知情人透露,继地面电站之后,该企业投资的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因补贴拖欠,“融资的贷款还不上已经有几个月了”。
面对着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严重拖欠,有人寄希望于提高电力附加,有人寄希望于发国债,也有人想着国家从财政资金中拿出一笔钱给行业“解解渴”,还有人等着进“目录”……关于补贴,行业中每天都有人在讨论。
据清洁能源咨询机构Mercom资本月初发布的报告,2019年1-9月,太阳能企业融资总额(包括风险资本/私募股权,公开市场和债务融资)达到90亿美元,较之去年同期的67亿美元增长34%。
3年贷款宽限期临近,某光伏电站投资商正在发愁,其持有的被补贴拖欠的光伏电站,仅靠脱硫煤电价无法足额支付还本付息的资金成本;因资金压力,某组件制造企业甚至需要借助过桥资金来完成到手订单的生产;有光伏电站投资商,正面临着数十笔供应商欠款待还……
当前集中式光伏电站受面临着“弃光限电”、“补贴拖欠”、“规模限制”等问题,逐渐呈现出萎缩的态势。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家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上给予了更多的政策支持,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60GW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