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兰州市下发的《2018-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力争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达标率(AQI)达到70.1%(剔除外来沙尘)以上。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确保分别控制在112μg/m3、49μg/m3之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SO2、NO2、CO、O3等四项污染物考核浓度基本保持稳定,其中NO2年均浓度力争实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后二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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