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造假已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的欣泰电气仍在做“困兽之斗”。3日晚间,欣泰电气公告表示,在收到证监会维持此前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结果后,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有业内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披露的证据事实和过往案例来看,上市公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小,最终恐仍将难逃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的命运。
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
欣泰电气暴跌超八成
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在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造假;此外,公司上市后披露的定期财报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欣泰电气的造假手段是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以解决财报中应收账款余额过大的问题,最终实现上市目的。
依照《证券法》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欣泰电气在被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2016年8月22日,上市公司被深交所暂停上市。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暂停上市满一年后,欣泰电气将被最终退市进入到股转系统交易。同时法律规定欺诈发行的公司股票不能重新上市。
因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也成为2016年最熊的股票,股价下跌83.8%。
兴业证券先行赔付5.5亿
申请方式和进展尚无公告
欣泰电气目前理论上仅存的恢复上市希望,就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法院裁定撤销,且中国证监会不能以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为由重新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表示,理论上讲,提起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每个行政处罚当事主体的救济权利。不过从个人判断来讲,这个案例证监会行政处罚披露的事实证据非常充分,而且过往还没有法院从事实证据认定上撤销证监会处罚的案例,所以欣泰电气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此前,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已经决定,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适格投资者的损失。不过,这一赔付的具体申请方式和进展还没有公告。
此外,证监会此前已将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及其他有关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这一刑事案件也还处在公安机关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