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
为促进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
2018年6月25日晚,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关于公司因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告》,称公司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中国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作为欺诈上市的典型,欣泰电气已于2017年8月26日正式退出A股市场。尽管欣泰电气已经被强制退市了,但法律纠纷还在继续。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罚,公司原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温德乙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且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温德乙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中针对自己的部分,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欣泰电气是我国证券市场首例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为其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简称“东易所”)及当事人,因为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也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作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亦是A股首家因欺诈发行退市的上市公司,欣泰退(300372.SZ)(即欣泰电气)已于8月25日完成退市整理期最后的交易,正式退市。但欣泰电气并不服,将证监会告上了法庭,一审败诉后,又不屈不挠进行上诉。
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证监会处罚,并从深交所摘牌,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同时它的赔付范围一直就是市场最关注的问题。
近几年来,对于退市的指标体系已有所扩充,在以净利润为核心的单一财务指标体系基础之上加入了交易类指标、信息披露指标,以及重大违法行为等标准。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应继续完善退市相关指标,使之更加多元化,防止“漏网之鱼”
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对参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处罚结果。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责令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郭立军、陈燕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至此,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一案相关的上市公司主体、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均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6月23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上市委员会第77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由此,欣泰电气成为创业板第一家退市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