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志和说明书。按GB3883系列标准的要求,电动工具商品上应标有规定内容与标识,说明书中应包含相关安全使用说明。共有16批次不合格,主要体现在:铭牌上未标有II类结构符号、Ⅱ类工具符号尺寸未符合规定、铭牌上未标有“警告—为降低伤害风险,用户必须阅读使用说明书”或ISO 7010的M002标记、铭牌上未标有原产地、说明书中无规定的安全说明等。
最高车速:GB17761-1999 标准5.1.1条,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本次抽查有44批次不合格,项次不合格率为29.3%,其中有7个批次最高车速在30km/h以上,最大最高车速达到33.4km/h。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车辆难以操纵,一旦发生意外,刹车距离过长,容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人身事故伤害;同时,车速过快还会加剧车辆自身部件的磨损及损耗,会加快轮胎的磨损和蓄电池的损耗。
电源端骚扰电压。电子产品内部存在各种电子线路、数字处理电路、振荡器、开关电源、电机、机械开关和保护电路等。这些电路在正常工作中会产生从低频到高频的交变信号,部分信号是电路正常工作所必需的,而部分信号是电路非有意产生的。
标志和说明。检查小家电是否标有额定电压、电源性质、额定功率、生产厂名、防触电保护类别、防水等级及警告语等,是否附有详细的说明书。标志和说明是消费者识别产品基本信息的主要途径,指示人们正确安装、使用和维修的重要依据。共有12批次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电风扇无任何标志,1批次电热杯未标注额定电压、额定功率,4批次电风扇无Ⅱ类器具标志,6批次电水壶未按标准规定提供相关警告说明。此项不合格,容易导致消费者因使用不当而遭遇火灾、触电、烫伤、机械损伤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宝山、虹口、静安、普陀、浦东5个区域内6家超市、10家商场、9家专业市场、销售的25个批次各类可移式、固定式、嵌入式LED灯具进行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2%,同比下降13个百分比。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标识:一是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有2个批次;二是标志不规范,有1个批次。